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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处介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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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资产管理处管理员发布时间:2020-12-07

资产管理处是负责全校资产管理工作、采购招投标工作、验收工作和基建工作的常设办事机构和职能部门。其工作职责如下:

 

一、资产管理工作

1.根据国家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组织起草学院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、办法和实施细则;建立健全资产购置、验收、保管、使用、处置等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。

2.负责学院各类资产(包括房屋、建筑物、教学、科研、办公仪器、设备及家具等)的档案管理工作,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,实行动态管理,项资产进行建账、建卡、打印标签等工作,确保全院资产帐、卡、物三相符;负责定期组织清查盘点资产,对各部门资产管理及其使用情况督促检查,做到家底清楚,账、卡、实相符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。

3.负责组织资产的报废。对闲置、报废、淘汰、盘亏、呆账、非正常损失、产权转移等资产,组织办理产权转移及核销等审批手续,包括无偿转让、出售、置换、报损、报废等。

 

二、招标采购工作

1.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和省市政府相关的规定条文以及学院的规章制度,起草学院有关招标采购的具体规章和实施办法。

2.根据审批后的预算情况编制学院年度采购计划和采购目录。

3.负责采购招标的组织实施。

4.对于招标过程中的价格,进行市场调查和询价。

5.负责协调处理所购货物在保质期内发生应由供应商负责的质量问题。

 

三、验收工作

1.负责组织协调全校资产的验收工作。

2.参与基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。

 

四、其他工作

1.负责部门人、财、物及安全管理工作。

2.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.